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

李天一律师为何不愿担任上诉律师_心中痛在何处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

李天一律师为何不愿担任上诉律师_心中痛在何处

926日,李天一等5人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一审宣判,李天一被判10年有期徒刑。李家法律顾问兰和表示李家不接受这一结果,将上诉坚持无罪辩护。但15天上诉期将满,法院及李家尚未传出上诉消息。

李天一律师陈枢109日发表声明:不愿担任其上诉律师。自称“勤勉尽责”,“以自己并非聪慧的心智努力为委托人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李天一律师陈枢发表声明,称双方合同履行期限已到,自己不再承办李天一强奸案。他还称926日一审判决后,第二天他即向李天一方提出:由于双方签订的一审委托律师合同履行期限,是至法院裁决下达日止,为受托律师履行完毕,因此他已履行完该委托律师合同。而且不希望李家把他作为上诉律师的考虑人选。

“努力履约四个月,我现在是头上有血,身上有伤,心中还有痛。”陈枢在长微博中称,926日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后,第二天他就向委托人提出:由于双方签订的一审委托律师合同履行期限,是至法院裁决下达日止,为受托律师履行完毕,因此他已履行完该委托律师合同,而且希望对方不要把他作为上诉审律师的考虑人选。李天一律师为何不愿继续担任其上诉律师? 他的心中痛到底何在?
陈枢认为自己勤勉尽责,但“不是由公权力一锤定音就能解决本案的所有是非曲直。真正疑难复杂甚至蹊跷的案件,可能还需时间是沉淀和情况的发展。律师辩护绝不能没有诉讼策略的考虑和诉讼利益的权衡。但是律师最终追求的,应该是事实和真相。”

他自称一不留神参与此案,结果陷入了法律甚至政治的急流和漩涡,导致既不能有效地把控情势,也不能妥善地的因应自身。虽然新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不仅有义务维护本案中委托人的“诉讼权利”,还有义务维护委托人有关本案的“其他合法权益”。但出乎他预料的是,此案辩护从庭上发展到庭外,辩论对象从公诉人到其他辩护人,从很多媒体到法律同行,甚至从公权力到普通网民。
……

929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不公开审理案件代理工作研讨会,说将要调查李天一等人强奸案律师的违规行为。针对此事,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发布微博称:“问心无愧,笑骂由人。”陈有西也发布微博称,“人人都有上进成功的欲望,这很正常。但是一些人不是建立在自己艰苦努力认真工作的基础上,总想投机取巧,以各种面目恶心炒作,甚至不惜死皮赖脸缠上他人博眼球。其实这些人伪装不久,都会成过客。”

公众对李天一等人强奸案律师的作为的质疑并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因为他们为李天一辩护引发民众的不满,而是他们作为律师存在“不当行为”。很多网友想搞清楚到底是什么人把不公开审理的轮奸案的受害人杨女士的妇检报告、实习单位等个人信息发布出去,造成被害人心理伤害的。这些信息有哪些人能拿到?除去梦鸽和李天一律师,还有谁有动机去公布这些信息呢?被害人无权无势,她的信息就能被公开挑战了公众的底线。

这些问题不搞清楚,公众质疑难止。至于,李天一等人强奸案律师是否违法职业伦理,北京律协一定能把问题调查清楚,律师“心中的痛”到时自然会有个交代。




相关新闻:

李天一_母亲梦鸽特殊教育的牺牲品